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学校拟在相关学科继续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相关专业类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建设若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形成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项目示范新体系。

二、建设内容

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

三、立项与遴选

(一)申报对象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对象为我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在线开放共享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遴选程序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工作综合考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网络使用用户评价等要素,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兼顾学科专业的覆盖面。由学校组织专家评议遴选确定。

(三)遴选原则

1)择优遴选、应用驱动。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且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要求。遴选出的项目应用面广,契合产业发展、技术发展方向和专业建设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教学需求。

2)产权明晰,资源真实。申报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是能够纳入省级或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使用的真资源,能实现大规模在线开放共享,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已经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3)认同度高,示范性强。申报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依托的学科专业有特色、有影响,在全省乃至全国相应专业大类中的认同度较高,辐射范围广。

(四)建设经费

学校将利用中央地方共建专项经费对经学校专家审定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用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软硬件环境建设、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项目软硬件系统及拓展资源研制开发等,各项目应多渠道引入社会力量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

(一)项目申报

填报《苏州大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部)-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二)材料报送

经所在学院(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纸质版《申报表》(一式2份)及具体负责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于63日前报教务部资源管理科;电子文档发至jhyu@suda.edu.cn,联系人:于竞红,联系电话:67161071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pdf

附件2:苏州大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docx

  

教务部